【簡介】一是不法分子通過微信(公眾號、朋友圈、添加好友)、微博、論壇、股吧、QQ等,以“大數據診股”“推薦黑馬”“專家一對一指導”“無收益不收費”等夸張性宣傳術語,或者鼓吹過往炒股“業績”,招攬會員或者客戶。二是投資者加入微信群、QQ群、網絡直播室后,有自稱“老師”“專家”“股神”“老法師”的人,以傳授炒股經驗、培訓炒股技巧為名,實際上向投資者非法薦股,以獲得“打賞費”“培訓費”或者收取收益分成等方式牟利,也有的不法分子先免費推薦股票,然后借機邀請投資者加入“內部VIP群”或“VIP直播室”,宣稱有更專業的“老師”提供更高端的服務,并以各種名目收取高額服務費。這些所謂的“專家”均不具有證券投資咨詢執業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