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不法分子利用微信、微博、博客、QQ群、股吧、短視頻等,通過事先準備好的“話術”對投資者進行欺詐,假借“私募基金”“專業機構”“內幕消息”等誘餌招攬會員或客戶,收取會員費、咨詢費或服務費等;有的還宣稱可提供股票信息和買賣時點,以獲得高額收益,并收取高額費用或分成。【案例】投資者張某在家接到電話,對方聲稱自己是國內知名私募基金公司,擁有大量的內幕信息,有高手負責操盤,保證盈利。投資者向該機構繳納一定費用后,可通過微信或者電話提前得知買賣股票的信息。投資者繳納的費用,從15800元到58800元不等。張某經介紹上網瀏覽了該公司網站,看見網站上公布了大量股票研究報告和行情分析,覺得該公司非常專業,便同意接受該公司的咨詢服務并繳納了服務費。事實上該公司只是個皮包公司,并不具有證券投資咨詢資質,張某繳納的服務費也打了水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