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董事積極履職案例
10、關注關聯交易與資金占用
案例1
案例事實:某上市公司因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上市公司資金,于2022年 12月收到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累計歸還公司占用資金金額8,316 萬元,尚未歸還金額為 7,264萬元。
主要做法:獨立董事高度關注資金占用事項和 2023年度審計工作進展,在2024年2月-4月間,與審計機構、公司高管等進行3次溝通,了解審計工作進展,督促公司高度重視和及時解決資金占用問題。4月25日,2名獨立董事向公司發出《督促函》,督促公司管理層依法依規及時追討全部占用資金、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盡快歸還占用的資金,消除對公司的不良影響。
案例2
案例事實:某上市公司于2020年4月披露控股股東及關聯方資金占用5億元,次日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毓晒蓶|及關聯方兩次向公司出具還款計劃承諾,未得到全面履行;后公司與其達成調解,但其也未按照《民事調解書》的約定歸還本息。在獨立董事《督促函》發出后,公司采取了相關措施,包括已申請執行《民事調解書》,并通過法院凍結控股股東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等。
主要做法:獨立董事多次通過現場問詢、通訊交流等方式督促管理層加大對控股股東的占款回收力度;也直接督促控股股東及關聯方盡快歸還占款,要求其出具可行的解決措施方案。于 2024年4月24日向公司發出《督促函》,要求管理層安排專人負責跟進還款計劃,加強日常督促,強化日常聯絡,對還款方案、計劃以及進程、可能性做出動態評估,確保得到落實。